赣州晨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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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吊附着装置及附墙操作平台:1、塔吊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、顶升、加节时,使用单位应委托安装单位,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。严禁擅自使用非原制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,附着杆件与建筑物连接处,必须确保强度并满足要求。2、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查验作业人员上岗证,并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。3、检查顶升系统,在操作时必须专人操纵油泵,顶升千斤顶搁置横梁必须专人操作看管。工作完成后按规定进行组织验收,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赣州塔吊及人货梯建筑施工的安全使用措施:塔吊在操作过程中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。注意以下几点:1.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,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。2.塔吊的变幅指示器、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、灵敏可靠,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。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。3.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、行驶道路、架空电线、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。
4.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,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,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,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、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。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,应由指挥人负责。5.操作室远离地面、指挥发生困难时,可设高处、地面两个指挥人员,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。6.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、大雪、大雾等恶劣天气时,应暂停作业。7.起重作业时,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。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。
赣州塔吊及人货梯建筑施工的安全使用措施:8.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、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,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、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,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,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。9.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,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。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。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。